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学校资助中心相关要求,各学院需在2024年3月将休学、退学等有学籍异动情况却获资助的学生名额转评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审核通过后的转评对象按对应的等次进行助学金发放。按照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细则规定,助学金是用来资助高等学校在校生完成学业的,因此要把助学金指标转评给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现将转评学生信息公示如下:
一、休、退学学生情况
1、班级:婚庆2331班 姓名:张润泽曾获一等助学金
2、班级:社工2432班 姓名:邓瑶瑶曾获三等助学金
二、转评学生情况
1、班级:社组2331班姓名:林婉珊 获评一等助学金
2、班级:社工2432班 姓名:唐熙瑶获评三等助学金
现将这2名学生国家助学金转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3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反馈电话0731-82832935,地址:8-202办,邮箱1063034336@qq.com。
民政与社会工作学院
2025年3月20日